
肖杰与新华社记者交流
今天10点外交部长王毅答记者问
A02、A03版
个人免税额是否会调整?家庭日常开支如何扣除?
3月7日,财政部长肖捷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回应个人税改革等热点话题。参加两场会议的代表和专家也提出了建议。
焦点一:
豁免金额会增加吗?
回应:综合消费水平测算,“该提高就提高”
个人免税额会增加吗?肖杰表示,改革方案将根据居民消费水平等因素综合测算,决定是否增加免征金额。如果需要增加,就会增加。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中,每月收入扣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俗称的3500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记者采访获悉,我国自2006年1月将个人免税额度从800元调整为1600元以来,12年来已两次上调:2008年上调至2000元,2011年上调至3500元。
有代表和委员表示,我国个人所得税免税额的调整主要是考虑到通货膨胀等因素导致的生活成本增加,每隔几年就会定期调整。目前认为有必要调整豁免金额。
焦点二:同一来源、不同来源的收入能否统一税负?
答: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稿酬等应按年纳税。
对工资、薪金、特许权使用费等劳动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调整一直备受关注。全国政协委员张康康多年来一直关注作者稿酬等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她认为,工资薪金个人税起征点一再调整,但同样属于劳动收入的稿酬的征税方式却没有改变,这降低了以稿酬为主要收入的作家的收入水平。
肖捷在发布会上表示,个人税改革基本考虑对工资薪金、劳动报酬、作者报酬等部分所得项目实行年度合并征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11项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稿酬等都是劳动所得。工资、薪金按月收取,劳动报酬、稿酬按次收取。
记者采访发现,在现行的劳动收入分类下,很容易出现两个人劳动收入相同但因收入来源不同而税负不同的情况。
比如,有的农民工主要依靠劳动报酬,税率为20%;一些群体的收入来源多样,不仅可以享受各项免税,工资薪金还可以享受累进税率等更多福利。
中国社科院金融战略研究所研究员张斌表示,将工资、薪金、劳动报酬、作者报酬等项目集中征收,按年征税,也可以解决一次性问题。或按次或按月收取而产生的月份。如果收入较高、总体税负过高,个人税才能真正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焦点三:哪些日常家庭开支可以扣除?
回应:考虑将“二孩”家庭教育等相关费用纳入专项扣除
哪些日常支出可以纳入专项附加扣除范围,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重点之一。北京居民黄斌最近一直在考虑是否要两个孩子。他主要担心的一个问题是,家庭中多养一个孩子的成本并不会相应减少个人税负,反而负担会增加。
肖捷表示,个人税改革还将适当增加与家庭生活相关的特殊费用扣除项目,并考虑与“二孩”家庭相关的教育等费用,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
“以前,个人免税的考虑主要是基于温饱开支。”胡一建说,现在,教育、住房、医疗等方面也成为基本生活支出的常规项目。因此,这些家庭开支也应逐步纳入专项费用扣除范围。
专家介绍,专项费用扣除是指在计算个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时,从税基中扣除相应数额的专项费用,从而减少应纳税额。
张斌表示,将哪些家庭支出纳入专项扣除范围,要充分考虑政策优惠公平性、税收征管可行性等综合因素。从目前情况来看,子女抚养费扣除是最紧迫、最可行的专项扣除项目。
中山大学财税系教授林江表示,个人所得税全面征收实施后,纳税人纳税方式和税务部门征收管理将发生重大变化方法。对于纳税人来说,现行的“缴费代扣代缴”改为个人申报,收入和专项费用扣除的相关信息需要汇总报送税务机关审核。
焦点四:推进个税改革还需要哪些配套?
回应:掌握涉税信息并相应修改税法需要完善社会诚信体系。
肖杰表示,从国际经验来看,实行全面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增加一些专项税前扣除项目,需要有相对成熟的社会配套条件。
对此,专家和代表委员指出,个税改革还需要开展法律修改、信息共享、完善诚信体系等配套工作。
一是法律修订。肖杰表示,按照税收法定原则,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研究制定后,税法需要进行相应修改,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是信息共享。林江举了一个例子。纳税人的工资收入、财产收入、家庭成员等信息由不同部门掌握。只有实现跨部门、跨地区涉税信息联网,才能建立健全个人自然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为全面实施税制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专家指出,改革还需要健全社会诚信体系作为重要支撑。例如,如果纳税人的财产未经登记备案而出租,仅进行私人现金交易,税务等部门就很难掌握信息。如果个人不申报,逃税行为就很难被发现。
全国人大代表金硕仁等认为,必须提高税务部门的数据分析和调查能力,充分发挥诚信体系的约束作用。一旦发现偷税漏税行为,就应该采取更加严厉的惩罚措施,缩小偷税漏税行为的空间。
■其他声音
政府债务率约为36.7%,风险可控。
肖捷表示,截至2016年底,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约为27.33万亿元。根据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去年GDP初步测算,负债率约为36.7%。
“当前,我国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肖杰进一步表示,中国政府负债率并不高,预计今年年底负债率不会有太大变化。与国际标准相比,中国政府仍有一定的借贷空间。
在谈到赤字造成的债务是否可以偿还时,他表示,政府债务筹集的资金不是用来支付公务员工资和提供福利,而是形成有效投资,进而形成高质量的投资。资产,也就是说债务是与资产相对应的。
“更重要的是,中国经济长期基本面没有改变,相信中国经济的蛋糕会越来越大,财政收入的蛋糕也会相应变大,这是偿还债务的根本支撑。” ”肖杰说道。
不过,肖杰也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确实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部分地区偿债能力有所减弱。
财政补贴资金不是“唐僧肉”
肖杰介绍,财政部依法严厉查处和处罚了一些骗取补贴的新能源汽车企业,追回骗取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和罚款约23亿元。
“财政补贴资金不是‘唐僧肉’。”肖杰表示,在对骗补补贴的企业进行处理和处罚的同时,对问题车辆将不再给予补贴,闲置车辆的清算也将暂停。目前,相关企业正在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发现的问题。
肖杰表示,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产销国,去年产销量均超过50万辆。为了让市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有一个适应期,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实施适当的补贴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巨大的差异。正是由于多年来财政政策的引导和各方的共同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才能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壮大。
他表示,去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是降低补贴标准、设定补贴上限、提高准入门槛等。政策调整的目的是形成扶贫济强的财政政策导向。
“我相信这项政策有利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也能有效防止市场扭曲。”肖杰说道。本文来自新华社